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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时间:2024-03-07 21:29:25
关于离婚协议书(汇编15篇)

关于离婚协议书(汇编15篇)

现如今,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离婚协议书1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

我们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 现因 原因我们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子女姓名、性别、年龄、抚养、教育、探望等)

二、关于财产及债务问题:(财产各类、数量、金额、债务等分割、处理等)

三、其它:(双方认为应在协议中进行明确的`事项)

对协议的意见: 对协议的意见:

我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 我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 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年月

关于离婚协议书2

男方: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

结婚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女方:__ ……此处隐藏11687个字……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有法定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确定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该法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法院一般审查协议的订立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要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还要审查协议是否违反现有法律的强制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除非存在以上瑕疵,否则既经签订并登记,另一方就应当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反悔。 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所以,本案中的叶梦因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履行问题与李壮产生争议,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最终认定了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从而支持了叶梦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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