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一、关于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录用协定,而不能进一步调整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能代替,毕业生在正式上岗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2.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公道性,违约金数量一般不应太大。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确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企业或公司则必须具备合法经营,并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同时有大学生录用自主权。对高校而言,则必须如实地向用人单位告之毕业生的相关情况。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 ……此处隐藏18112个字……地址即为毕业生本人相关信息。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内容系统会自动弹出,将该内容复制粘贴到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户口迁移方向这几栏即可(如果该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则迁移方向一栏一律填写入学未迁入)。
6、国家地方项目。参加选调、大学生村官、服务西部、服务基层、预征兵的毕业生,由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录入(参加三支一扶毕业生就业方案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录入,自行派发报到证,无需我校录入),就业类型为国家地方项目。
7、已签约。派遣前已办理完整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登记就业方案时就业类型选已签约,其他栏目严格依照就业协议书的相关栏目内容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就业手续已办理完整,如果手续不完整就业类型栏只能选择有接收函,依照有接收函类型登记就业方案
其他注意事项:
1、档案、户口迁往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录入依据为人才储备中心的红头接收函。就业类型选已签约,单位名称填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人才储备),注意不可遗漏(人才储备)。主管部门栏填写福州市公务员局,单位隶属地(市)属,单位类别其他事业单位,单位行业无需选择。通讯地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户口迁移方向一律按照接收函上内容填写。
2、办理异地派遣的学生,除与单位签约外,还需与人才市场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另外多领取两份就业协议书。例如: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办理异地派遣(派遣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的毕业生,单位名称栏需填写福州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必须在末尾加星号*,以示为异地派遣),其余相关信息填写原单位信息。通常可以办理异地派遣的省属人事代理机构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