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病假请假条(精选15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我们最离不开的就是请假条了,请假条是因有不能错开的要事,或因生病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而需要请求准假时撰写的文书。那么一般请假条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病假请假条,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病假请假条1县教育局:
我是xx学校的教师,最近,因为意外造成膝盖受伤,同时感到腰部疼痛,后到肇源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膝关节损伤,同时患有腰间盘突出症。医嘱修养三个月,特申请病假,请领导批准!
请假人:xxxxxxx年xx月xx日
教师病假请假条2尊敬的xxxxxxxxxxxx:
本人因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需请假xxxxxxxx天。请假具体时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课务xxxxxxxxxx,恳请批准,谢谢!请假人:xxxxxxxxxxxxxxxxxxxxx
校长意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时间: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
教师病假请假条3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___。请假(时间)从 ……此处隐藏740个字……
附:
(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含9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含8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含90%)以下的比例计发。
教师病假请假条15尊敬的x:
您好!我是余坊中心校的教师x,因为x,需请x。请假(时间)从x到x,去往地点x,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请假人姓名:
所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