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 ……此处隐藏20542个字……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八条处罚
(一)每月12日前报上月考勤(假日顺延)。每迟报一天,扣罚单位主管、考勤员20元,超过5日,处罚部门主管50元。
(二)未执行考勤登记制度,没有考勤登记本、有本不记、登记不符、没有考勤员,有上述情况之一,每月扣罚部门主管50元,直到完善制度为止。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聊天,每发现一次,罚违纪者5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按旷工处理。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处罚50元。
(五)工作时间内,各部门搞文体活动,或停工放假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同时或分头搞集体活动,需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违纪,处罚部门主管100元。
(六)对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报复执行公务人员者,视情节处100—200元罚款或待岗,并交港口警务站或公安机关处理。
(七)库场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发现违犯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第三次辞退。在非指定地点每发现一个烟头处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
(八)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20元。
(九)光线充足情况下开照明灯,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办公室、休息室无人点照明灯、空调或取暖设备等,罚所在部门人员或班组人员100元。
(十)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各部门主管及库场部开具的出门证必须在“出门证”上写清出门时间及事由,同时开具出门证人员在登记簿上登记,否则一项不符对相关责任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