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一、考核目的
1、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品质,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持续不断地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和责任心。
2、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常工作的规范管理。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3、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绩效、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委托代理部以案场月目标责任书为准)
三、考核周期
1、考核以月度为周期,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时间
为下月的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五、考核内容及占比
本考核办法内容包括五项:月工作计划、月计划完成率、工作评价、员工考勤、区域卫生。
占比:(月工作计划及完成率):(工作评价):(员工考勤):(区域卫生)= 7 : 1. 5: 1 : 0. 5
六、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分级制考核,考核方式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月工作计划、月计划完成率
1、公司总经理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2、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所属员工;
3、财 ……此处隐藏6242个字……以部门人员的5%予以下岗,确属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确定下岗人数;
三、下岗人员按部门评分结果,按得分排序从后向前依次确定;
四、 考评,各部门需下岗人员,可随时下岗,可按月、季度进行,不限定到半年或一年下岗;但到半年或一年后,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下岗人数。
五、非末位淘汰下岗的不计入绩效考核下岗名额。
第 十 条 淘汰员工的管理
一、凡被考核末位淘汰的员工原则上实行下岗三个月,凡进入公司待岗中心接受学习、培训,三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本人表现及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推荐上岗;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拒绝报到上班的;或者经人力资源部两次推荐,任何部门拒绝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凡被考核末位淘汰进入待岗中心的下岗人员不得参与先进、劳模评选;工资按原工资总额的70%计发,无绩效奖金。
三、凡下岗后在原岗位继续任职的,工资按原工资总额的70%计发,绩效奖金按其原应发绩效奖金的50%计发。
第 十一 条 考核加分
对于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保护公司利益、财物,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将依据具体情况由所在部门予以加分。
第 十二 条 考核晋升或奖励
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的综合考核情况依《任免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晋升或奖励。
第 十三 条 附则
本办法由员工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解释、补充。
第 十四 条 实施与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 十五 条 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