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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8 11:17:41
【精】绩效管理制度

【精】绩效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绩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权力与责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全面、真实的评价员工工作绩效,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现员工绩效与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核原则

(一)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其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二)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三)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四)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五)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或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四、权责

(一) ……此处隐藏47502个字……第十六条: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级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定期对其进行简要的评估,并记录在案。考核者有义务将日常观察的评估印象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期末,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依据由四方面构成。

(1) 个人年度总结。被考核者预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书》,并在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双边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

(2) 直接上级日常考核评估记录和年度综合评估意见。

(3) 横向部门主管人员评估意见。

(4) 隔级上级和企业外部客户评估意见。

第十八条:部门内各级主管人员绩效评估结果应与部门工作人员成效一致性。如出现太大偏差,部门主管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解释。

第十九条: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依据数据汇总的得出。直接上级评定、部门间接评定、隔级上级评定,数据的标准合成关系为4:3:3,具体权重系数依据部门绩效标准的清晰性、部门间工作关联性和部门工作环境条件的可控性进行确定。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和使用。

(1) 绩效考核数据应在考核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送达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依据规程对所考核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形成管理人员

绩效考核报告呈报总经理。

(3) 考核数据和报告作为重要管理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4) 主要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存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由总经理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会上通报最终绩效

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由总经理( )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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